2021年5月2日 星期日

海軍測量官科符號探源

 一、前言

海軍的測量官科符號很特別,是一枚六角星形 [1],屬海測與氣象專長的軍官配掛,海測專長的士官也同樣配掛 [2],相關源起及意義未明,筆者多年來探訪過許多前輩,都沒有確定的答案,其實這個特別的符號在西方的文化中與魔法有關,所謂六芒星,也有人認為是大衛之星,也就是目前以色列採用的國徽,甚至還能牽連到索羅門王慎謀獨斷的智慧。

由於這個六角星與將軍階級的將星在遠距離時乍看似乎很類似,因此常會受到其他軍官的羨慕與調侃,也因而發生一些美麗的誤會。

民國83年5月間,筆者隨海軍測量隊搭乘人員運輸艦(AP)赴金門測量任務,由於人數較多,因此筆者與同學孫少尉被分配到與其他學長們不同的艙間(強艙),在下船時會先上岸。

經過一夜的航行終於順利抵達料羅港,我們迫不及待地跳上岸,成為最先上岸的海軍軍官,強鎮定地抬頭挺胸走在碼頭上,頓時,陸軍的樂隊突然開始奏樂,把我們嚇了一跳,但還是力求保持鎮定,從容地繼續走。

負責接待的陸軍引導人員迎了上來,走近點才發現我們衣領上的星星是空心的,趕快叫樂隊停止演奏,兩個被誤會的少尉立刻被打回原形,原來他們在等的貴賓還沒下船。

這段受人誤會的經驗使筆者對這個符號的由來更加地好奇,也適逢2012年間適逢海軍大氣海洋局建局90周年專刊製作時蒐集許多了史料,得以在故紙堆中尋覓這個答案。


二、海軍服制條例

海軍的服裝樣式、顏色以及相關符號樣式過去都是由「海軍服制條例」所律定,因為這是法律的層級,必須由立法院通過在由總統府公告方能生效,並非能時常更改,另外服制的修改也代表需要一筆龐大的預算才能全軍製補,因此,在過去財政困難的年代,許多在條例中所律定的服制也就從未製發過,如大禮服、禮服、公服、晚公服、晚禮服及晚常服,現在「國軍服制條例」也就取消這些服制了。

由於本文的問題是有關符號的源起,也是服制業務的一環,經過查找了民國46年5月1日公布的「海軍服制條例」[3],可以發現若干有用的訊息,首先是海軍士官長袖章肩章領章圖示(如圖1),由圖中可以看出當時士官各科別的圖示,在第2及第3排最左側的分別是氣象及測量,若仔細觀察測量的六角星形,可以發現兩個三角形交疊處並不重合,而是呈上下交疊形狀,顯然有別於大衛之星。

1 海軍士官長袖章肩章領章圖示(民國46年)


圖2 海軍測量士官兵臂章圖示(民國46年)

圖2 海軍測量士官兵臂章圖示(民國46年)


條例中有關符號的意義是在上士(含)以下的臂章形式中解釋,圖2是測量士官兵的臂章圖示,當時的上士至下士的階級係分別以青天白日徽,兩枚五角星及單枚五角星表示,各科符號的意義則在臂章的說明表內顯示(如圖3及圖4),可以在圖3中發現測量符號的意義,其實並不特別,很單純就是兩個交叉三角板,三角板是一種在測量作業中的繪圖工具,所以,當時可能就獲選為代表,並且是三軍使用同一符號,因為聯勤的測量人員編制較大,海軍可能是延用接受此一符號,但是物換星移,率先使用此符號的聯勤與陸軍在民國60年代換了符號,海軍反而保留了此一傳統至今。

圖3 海軍士官兵臂章表(民國46年)




圖4 海軍士官兵臂章表(續)(民國46年)



三、海軍熱帶地區制服

在整理海軍服制變革相關舊檔案的過程中,也意外發現若干值得紀錄的史料,例如海軍陸戰隊在民國40至50年代間曾多次爭取將皮鞋及襪由黑色改為黃色,以及未曾實現的「海軍熱帶地區制服」,以下謹就「海軍熱帶地區制服」案略述始末。
由於民國46年公布的海軍服制條例中的軍便服並未區分冬季及夏季,統一為黃卡其色小翻領長袖上衣,也就是與現在於4月及11月穿著的軍便服相同,只是當時為全年穿著,但是陸空軍的官士兵均有夏季短袖軍便服,而臺灣地區地處熱帶夏季漫長,的確有穿短袖的需要,因此雖然服制條例才剛頒行不久,海軍總部還是研訂了「海軍熱帶地區制服」在民國47年7月8日向國防部呈報,樣式如圖5至8[4]

該案的設計最大特色就是短褲,即使在今日看來仍然相當前衛,更何況是仍屬保守的當時,但是當呈案報到國防部時卻並未遭到物議,承辦參謀為一廳四組的陸軍中校張永鈞,張中校於簽呈說明內表示,經查友邦如美、法海軍均有短袖短褲服裝,且海軍流動性較大,本案尚屬需要,為求周延,請海軍先行製成樣本,派員試穿於國防部「三軍服制研審委員會」中展示,俾利後續送立法院審議 [5]

圖5 海軍軍官熱帶區白軍服


圖6 海軍軍官熱帶區黃軍服

圖7 海軍女職員熱帶區白軍服

圖8 海軍士官兵熱帶區白軍服



而臺海情勢驟變,隨即在次月就爆發了震驚中外的八二三炮戰,海軍隨即也參加了九二台海戰役,因此,案情可能就受到影響而擱置下來,另外如要等到立法院再次修訂頒行才剛滿年餘的「海軍服制條例」,勢必還要再經過相當多年,因此海軍決定再次呈報「夏季短袖黃軍便服案」[6],針對海軍上士(含)以上官員以及陸戰隊官士兵訂定短袖黃軍便服,下裝均為長褲,呈案報到國防部時,仍是由張永鈞參謀承辦,事過約一年張員已晉陞為陸軍上校,同時所隸組織也改組為參謀本部人次室第七處,但同樣地,張員簽擬同意並請海軍配合於日後修訂「海軍服制條例」時併案檢討[7],短袖黃軍便服就這樣先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頒行製發,但海軍服制條例卻一直沒有機會再於立法院修訂,直到民國96年「國軍服制條例」於立法院通過時,短袖黃軍便服才再度被納入法律中,海軍服制條例同時廢除,但此次修法時,已無人再想起那將近50年被擱置的短袖短褲型「海軍熱帶地區制服」了。


四、結語

本文由海軍測量官科符號談起,回顧海軍服制條例,再論及海軍熱帶地區制服,在整理舊檔的同時有兩項感想。

首先是凡事皆有所本,任何典故都有其根據,切忌人云亦云,更忌加油添醋混亂視聽,一定要找到緣起才好,海軍測量官科符號與其他官科符號一樣,係取材於任務中特定工具為代表,是一對交叉之三角板,與大衛之星並無關聯,也並非是魔法的六芒星,但沿用多年後卻反受大衛之星影響,沙國與以色列交惡,陸軍與聯勤遂改符號為地球形象,海軍卻反而保持傳統延續至今。

其次,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尤其現在進入資訊時代,相關公文保存更容易,難保未來數十年無人查考,例如服裝之事在當時也許就是小事,但50多年後還是有如筆者般的好奇者翻出,因此,事無大小均應謹慎從事,最重要的是要能對自己負責,經得起檢驗。

註釋

[1] 陸軍的測量兵科符號目前是地球形象中綴乙枚十字星,但原來也是六角星形;筆者於民國80年間在陸軍工兵學校實習時,看見測量儀器庫鐵門上與地板中央都有大型六角星形裝飾,曾就教於當時測量組組長歐致中上校,歐上校表示過去陸軍的測量兵科符號就是六角星形;另筆者於101年11月6日赴東沙台視導時巧遇交通大學土木系史天元教授,史教授表示看到海軍測量軍官衣領上的六角星形符號,非常懷念,他當時服預官役時是在聯勤401廠擔任少尉測量官,67年任官時的兵科符號還是六角星形,大約在民國68年左右改為目前的地球形,因此曾在服役期間配掛過兩種符號。

[2] 氣象專長士官另使用錨箭符號。

[3]   國防部,國防部公告,(四六)務公字第7號,民國46年6月15日。

[4]   海軍總部(47)佛祥字第06902號呈,民國47年7月8日。

[5]   國防部(47)鐘銀字第379號令,民國47年7月31日。

[6]  海軍總部(48)鈺衡字第05955號呈,民國48年6月2日。

[7]  國防部(47)鐘銀字第379號令,民國48年6月27日。